各处、各中心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确认函》(皖人社事函〔2020〕153号),聘任:
马晴同志为省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助理工程师二级。
该同志聘任时间自聘任为初级十二级之时算起(2019年4月),聘期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〈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2〕35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
2020年5月29日